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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所谓精神文明,就是一个社会的民众的思想道德水平之程度。当然,精神文明不是空泛之物,它由诸多具体规定所构成,如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诚实、守信、义务、互助、礼貌、孝顺父母、责任感等,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的程度就是由这些“指标”来体现的。显然,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已的精神文明规范,虽然不一定称“精神文明”一词,但旨趣却是同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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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文明之作用,在于塑造健康的心灵和人格,继而帮助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人们的言行被限定在允许的范围内。因为,一个社会的成员如果都是刁蛮、自私之群,相互之间又缺乏必要的信用,无疑将增加社会的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并最终使社会失去必要的功能。

    精神文明建设之根本在于“人心”,“人心”之根本在于“良知”,良知之始则在“孝”和“诚”。因而历代思想家,从孔子、孟子、董仲舒,到宋明理学,莫不是启发人心之“孝”和“诚”,以培植良知,以塑造出孝子贤孙、仁人君子,以营造良好的民俗,进而达成社会的良性循环。优秀的健康的殡葬文化,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殡葬,包括治丧、祭扫两大类活动,其中都蕴含着人际的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如治丧中的互助即为横向联系,为亡故尊长治丧、清明祭扫即为纵向联系。如孔子云:“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殡葬活动中这些联系构成了社会人际的诸多纽带。优秀的殡葬文化能使人们的心灵和人格更为健康,而有害的殡葬文化则只能毒害人们的心灵和人格,使人际关系愈益虚伪。一个对己故尊长、先烈无动于衷的民众,只能视之为忘恩负义的民族,精神文明也无从谈起。比如,尊长在世时不孝,死后却大办丧事,大兴隆丧厚葬,炫耀和攀比之风盛行,这只能助长虚妄浮夸;还有所谓“哭灵户”,在辞灵仪式上替丧户作有偿哭泣,公然作伪,以满足丧户对“孝子”美名的奢望和对热闹的追求等,这实属对死者的裹读,伤风败俗。一个对死者、对尊长信口雌黄、满嘴谎言的民众是谈不上什么精神文明的。

    培育精神文明乃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的作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28条)。殡葬礼仪是人生最后一次“通过礼仪”,对人心的震撼力最强烈,教育意义也最大。凡是对家庭、他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亡者,人们通过他们的祭奠,能感受到一种美德、一种真情,感受到人际的爱恋,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敬重久之,这对培育人们对父母的孝道、对国家的忠道、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等美德,以及提升人性,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现行殡葬文化中存在的问题

    这里,我们对现行殡葬文化的讨论主要限于“殡葬礼仪”方面。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对自己的传统文化逐渐地丧失了信心,自信心也近乎被彻底摧毁。辛亥革命尤其是“五·四”以后,中国的知识阶层掀起了对旧传统文化的讨伐,冠之以“封建”,欲彻底打倒而后快,其中包括殡葬礼仪文化。现在看来,对于祖国传统的殡葬礼仪文化来说,这只是一种感情的打倒。因为我们迄今仍未提出一整套新的殡葬礼仪文化!这一领域迄今仍是一个空白!几十年过去了,现在至少造成了如下的不良表现:

    其一,我们打倒了“旧的”祭奠礼仪,由于没有建立新的殡葬礼仪,结果以简单的十分钟“追悼会”取代了传统饱含孝道文化的治丧礼仪。实际上,这形同于取消了对先人的祭奠。其二,传统的清明祭扫、除夕祭祖礼制被废除,以至于烈士陵园也无人祭了,祖宗也不拜了,孝道也抛弃了,这是典型的数典忘祖!结果,年青人不记得自己的祖宗了,人们变得更为自私、浮躁和贪婪。先烈们有功于民族,有功于国家,而作为国家的法人代表的公务员却没有将祭扫烈士陵园纳入自己日程上。其三,父母亡故,子孙究竟是三鞠躬还是下跪,这似乎成了一个非常忌讳的题目,甚至一个政治问题。其实鞠躬与下跪只是弯下身子的程度不同,因而分别代表了对先人不同的敬重、感恩戴德的不同程度。为什么鞠躬就可以,就是“革命文化”,下跪就不行,就是“封建文化”,非要予以打倒,这又有何根据呢?父母对子女有十月怀胎、三年怀抱哺育、终身关爱之恩情;父母去世了,子孙下跪磕头以偿还恩情于万一,这难道过分吗?就一定是“封建礼仪”吗?你直着腰不下跪就成了“革命行为”了吗?其四,历代对于殡葬礼仪都有明文规定,属“礼制”的一部分。“辛亥革命”后,旧的殡葬礼仪被摧毁,而新的殡葬礼仪又未建立起来。国家虽然一般性地提出过“移风易俗”之类的口号,但并无具体的规范。因而,人们凭想象办殡葬,自行其是。更为落后的虚伪的殡葬风气四处泛滥,几乎成了一个完全自发的领域。欺世盗名,裹读神灵,污染人心,妨碍都市邻里等殡葬风俗四处泛滥。

    1998年9月笔者曾应重庆市电视台邀请赴重庆,以民俗学家的身份任《龙门阵》电视栏目的现场嘉宾,做有关殡葬礼仪方面的节目,入夜,本人有幸在街头目睹了那里的殡葬风俗,那些前来助丧的乐队,吹吹打打,欢天喜地地唱,也弄不清是丧事还是喜事,典型的丧事娱乐化,各地的情况与此大体相似。不久,就从报刊上得知:重庆市的一位牛老汉去世,子女请乐队助丧。女歌手几首歌下来,便进入了“得意忘形”的角色,接着竟唱了一支《今天是个好日子》的歌曲,声情并茂,欢快无比。惹得牛老汉的几个愤怒的儿子与乐队打了起来,灵堂被打得稀烂,双方均被请进了派出所。

    “哭丧户”则是殡葬活动中最丑恶的东西。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悄然兴起。这些人以金钱为目的,在辞灵仪式上,权充死者的那些此时哭不出来的“孝子孝女”,装腔作势地呜呜咽咽,鬼哭狼嚎,并边“哭”边数、边数边唱,又蹦又跳似有极大的悲哀无从表达,以满足丧家对孝心的奢望和对热闹的追求。这些人“哭”毕,便到一边跟人嘻嘻哈哈去了。如此公然作伪,不仅是对死者的裹读,而且对社会风俗具有极大的腐蚀作用。

    有一位中年人丧父,其族中长辈“作主”,“那时,我只管出钱、磕头,如何搞、搞多少钱的规模全由他们作主。一共搞了三天,我反正是昏天黑地,由他们牵着走。”他事后说。他表示他并不想那么铺张,也觉得没有意思,反正父亲在日,我也对得起他老人家了。但他不敢反对,因为找不到反对的“理由”。另一位中年人丧父,偷偷地送到乡下去土葬,结果乡下族人非常“客气”地闹了三天丧,稀里糊涂地花掉4万多元人民币,“那些人搞的那些礼仪多得不得了,我也看不懂,只好随他们搞。”他事后说。殡葬历来是社会的一个窗口、一面镜子。于其中我们可以窥视到人性的追求、社会风俗的厚薄。当然,我们的认识如果仅停留于此,则还只是机械反映论。更重要的还在于,由于民俗本身就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民俗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健康与否。殡葬文化对社会生活从来都起了一种深远的影响作用,这也是历代王朝非常重视殡葬文化的原因。

    人们对殡葬礼仪的追求程度,大体上取决于:一是物质生活的程度;二是人们对生命、对人的尊严的认识程度;三是社会生活的允许程度。根据这些因素,制定出我们今天需要的殡葬礼仪,建立现代的殡葬礼文化。“辛亥革命”以来的殡葬礼仪的自发状态应该结束了!现在是我们以积极的态度去规范殡葬礼仪(即丧民俗)的时候了!